换股合并有什么好处

发表时间:2021-12-04来源:互联网

  换股合并其实也是公司合并的一种方式,相比其他公司合并方式而言,换股合并存在不小的优势,对此大多数企业都采取这种方式进行企业合并。因此接下来将由本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换股合并有什么好处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换股合并有什么好处

  1、收购方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因而不会使公司的营运资金遭到挤占。

  2、收购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纳入兼并公司,但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保留其所有者权益,能够分享兼并公司所实现的价值增值。

  3、目标公司的股东可以推迟收益实现时间,享受税收优惠。

  二、换股吸收合并的程序

  换股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我们可以将其分为换股并购和公司吸收合并两个方面逐步理解,首先来了解公司的吸收合并的相关问题。

  换股吸收合并中的公司吸收合并简单从字面上理解可以直接解释为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的行为。当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全部解散重新组合,成为新设合并。

  换股吸收合并中的换股并购指并购公司将目标的股权按一定比例换成本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则被解散,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换股并购根据其具体情况还可以分为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母子公司交叉换股等。

  换股吸收合并具备特定的法律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必须通过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出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换股吸收合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公司合并的重要方式,受到上市公司的极大关注和青睐,并且已有迹象显示,换股吸收合并很可能成为将来上市公司拓展产业领域和扩张业务的重要方式。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换股合并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第92条规定:“通过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公司股票并将该公司撤销的,属于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换股合并的好处有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能够分享兼并公司所实现的价值增值、推迟收益实现时间,享受税收优惠等。以上便是本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换股合并有什么好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本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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