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是否申报债权

发表时间:2022-06-23来源:互联网

  随着国家的法律的体系的不断的完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健全,对于公司的日常的经营与管理也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来规范企业的经营的行为,那么对于公司的分立是否需要申报债权,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本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分立是否申报债权,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分立是否申报债权

  公司进行分立时,必须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分立决议作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根据《公司法》第176条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

  三、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采购流程,公司进行分立时,必须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分立决议作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本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分立是否申报债权,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本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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