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区别
发表时间:2022-09-29来源:互联网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消灭的情况有合同履行完毕而终止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协议或者出现法定是由解除。那么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区别
两者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结束,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合同的正常结束,也可以说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履行的一种不完好状态,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关系履行的一种完好状态。
其次,解除和终止是否由当事人做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即通知对方,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解除生效。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最后,解除与终止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也不相同。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不利后果。而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并不需要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到期即可终止,目前仅有部分地区有地方性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要提前三十日通知。
二、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双重管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合同需要两份同时盖章吗?
是的,从法律角度讲有两点:
第一,劳动合同应该由合同双方签字(单位还要盖章)才能生效;
第二,生效的合同应该由双方各执一份。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只签一份是否合理劳动合同需双方各持一份,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应是一式两份甚至多份,签订一式一份的合同,如一方对合同进行改动,另外一方很难维权,因而极易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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