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都10天了,还没想出办法来吗?赶紧找“讼师营业厅”吧(二)

发表时间:2022-12-27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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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梦继续读合同:“……当委托人一令公司发现监理人忠欢公司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者出现与承包人参顶公司串通给一令公司或者工程造成损失的情况,一令公司有权要求忠欢公司更换现场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且要求忠欢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连带赔偿责任。忠欢公司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为忠欢公司的过失,从而造成了一令公司的经济损失,应当向一令公司赔偿……”

 

“只要你们一如既往认真监理,就不会发生赔偿的问题。”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规定的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与承包人参顶公司串通给委托人一令公司或者工程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外,不应当超过除去税金后的监理报酬总额……啥时候签?”

 

胥山果断地回答:“现在!”

 

合同签订后,忠欢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在市场及小区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实施了监理工作。

 

2007年10月9日,市场及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还不到两年时间,一令公司便发现市场及小区的地下室和地下车库均出现渗水和漏水现象。

 

老板责成胥山立即处理此事。

 

“‘刀灵’捕蝉,黄雀在后!我一直盯着忠欢公司,就是怕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结果还是被参顶公司偷工减料,狠咬了我一口啊!”胥山愤怒地想着。

 

胥山不得不按下怒气,联系有关各方派员到一令公司开现场会。

 

会场上,有关各方互相推诿,氛围十分冷淡,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最后不欢而散。

 

2009年7月15日,一令公司遂委托胥山作为诉讼代理人,以一令公司为原告,以承包人参顶公司、实际施工人班阑、监理人忠欢公司、另一监理人九定公司、设计人家俭公司、实际设计人储君为被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令公司向法院提出了四项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六个被告给付一令公司修复市场及小区地下车库达到国家规范和标准所需要的相关费用1835986.46元,其中参顶公司和班阑各承担30%,计550795.94元,忠欢公司、九定公司、家俭公司和储君各承担10%,计183598.65元。

 

二、请求法院判决忠欢公司赔偿一令公司因为市场及小区地下车库漏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抽水设备、电费、抽水人员、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139956元,其中参顶公司和班阑各承担30%,计41986.80元,忠欢公司、九定公司、家俭公司和储君各承担10%,计1399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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