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保险法中的这个法律术语,是贵司的救命稻草(五)
发表时间:2023-04-18来源:互联网
著作权声明:本文系作者法经(微信号fajinglawyer)原创,访问者可将本文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分享至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文的任何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屠牛坦径直回答:“根据家丞公司的权利转让呀!”
朴趾源心领神会地追问:“就是说没有忠良公司喽?”
“有忠良公司呀!保险公司向还弘公司和帆崖公司索赔,是根据家丞公司和忠良公司的分别转让。”
“刚才您还说是家丞公司的权利转让,意思就是单方转让,咋我一问,就又变成分别转让了呢?”
“这样说下去就是‘抬杠’了!”
豆青借势用食指关节敲了敲桌面说:“我可是诚心诚意请您来商谈的!您说的就是理!朴经理说的就是‘抬杠’!咋这理都跑您那边去了呢?”
屠牛坦按捺住情绪说:“我也不想‘叽咯’!我是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来的!忠良公司和家丞公司向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书》我都带来了!”
说着屠牛坦将两份《权益转让书》铺在桌面上。
朴趾源拿起两份《权益转让书》轻蔑地看了一眼说:“这是复印件,我没法认可!”
“有原件啊!”
“拿出来呀!”
“需要麻烦两位经理到保险公司去看!”
“行!过几天我们有空了就去……”
豆青紧接着说:“还弘公司只是提供货物到达目的港以前全程物流和监管的代理服务,自始至终还弘公司只是货运代理人,而不是承运人!这一点您可要想清楚哟!还有,我们还弘公司没有收到过货损通知……”
屠牛坦反驳道:“保险公司有证据!”
“保险公司的那些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货损存在呀!”
“保险公司有粮食储备库所在港集装箱堆场的积水图!”
“拿出来,我看看。”
“给!”
“哈哈!这是2019年5月22日的积水图,哪能证明5月14日至16日提货期间的堆场积水情况呢?”
朴趾源幸灾乐祸地说:“我再提醒您一句吧!帆崖公司也要提出货损通知的问题!水湿集装箱的勘验地点不在粮食储备库的问题!保险公司主张的货损原因没有依据的问题!2019年5月14日粮食储备库当地天气的问题!水湿霉变玉米的处理竞价问题!”
屠牛坦无功而返后,一心一意地等待豆青和朴趾源到保险公司观看《权益转让书》并继续商谈,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
豆青和朴趾源在电话里答应得挺好,可就是“乾打雷,不下雨”!
两人多次爽约后,屠牛坦懊恼地想:“看来他们并不是真想瞅《权益转让书》原件!目的是拖延时间!不打官司是不行啦!‘熬糟’!”
屠牛坦转念又想:“我这是咋了?又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要是回回都生气,岂不早就被气死啦?真是可笑!还是用心找到负责的律师是正道!”
北京,律师事务所的会客室中,屠牛坦向法经介绍自己:“法律师好!我是保险公司这件案子的负责‘银’,客户经理屠牛坦。”
“屠经理好!您这是打哪儿来呀?”
“辽宁盘锦。”
“好地方啊!”
“您喜欢旅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