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咱们去了好几个地方,还是没找到称心的(五)
发表时间:2023-03-10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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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无咎不耐烦地问:“还有啥?”
“2019年10月27日到2020年1月27日家庭护理的费用是15000元,总共是19800元。我也知道护工收费好像高了一点儿,您可以参照一般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计算。”
“还有啥?”
“还有误工费,我所在行业的工资标准是每年50383元,除以365天再乘以19天,就是我想要的误工费2622.7元。”
“嗯,这个金额我没意见。还有啥?”
“还有护理费,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的收入是43834元,除以365天乘以住院5天再乘以两个人,就是我想要的护理费1200.9元。”
“这就不对了!你受伤很轻,不用找护工,家里人完全能护理,贝芳公司只能按照这种实际情况支付护理费。而且你这个护理费的计算方法也不对,应当按照咱们本地居民的收入计算。还有啥?”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50元乘以住院5天,就是我想要的住院伙食补助费250元。”
“刚才说过,这笔费用只能按每天30元计算。还有啥?”
“还有营养费,每天50元乘以住院5天,就是我想要的营养费250元。”
“营养费只能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赔偿,你自己计算的金额我认不了。还有啥?”
“还有交通费3000元。”
“交通费只能按照票据上显示的实际支出赔偿,哪能你一张嘴就3000?还有吗?”
“没有了。”
“下一位?”
楼观台当即说:“我的各项经济损失是这样的:我在2019年10月18日到2019年10月26日期间在医院住院治疗了8天,花了医疗费8163.71元。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28日、2020年4月20日我又在医院门诊治疗花费了180.8元、554.9元、684元。”
“这些医疗费有票据,我都认。还有啥?”
“这是我工作的小吃店出具的误工证明,上面写着:我在2019年10月18日到2020年2月18日期间请假,每月工资是3500元。这是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一共有三份,分别写着我需要休养1个月和两个3周。出这次事故受伤之前,我一直在这家小吃店工作,因为受伤请假,住院8天、出院休养93天,一共是101天。我的误工费,每月工资3500元除以30天再乘以101天,就是我想要的误工费11783.3元。”
“您的这些材料倒应该是真的,可是您休养的时间也忒长了!还有啥?”
“还有护理费19800元,刚才我外甥蔺石说过了,护工收费高了一点儿,您可以参照一般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计算。”
“哼!您这护理时间跨度忒长!不合理!还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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