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合伙人全都被起诉,律师事务所是如何进入死角的?(六)

发表时间:2024-01-02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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逯昊绩强调:“在诉讼过程当中,你还是以我的名义进行。”

 

“当然!不过,您得继续提供协助,继续提供相关信息,而且您不能和对方当事人单独和解,也不能再委托别人参与这个案子。”

 

“可以。如果能和解的话,咱们双方书面确认,不就行了吗?”

 

“行!”

 

“如果能和解的话,你绝对不能自己就和对方达成低于2200万元的和解协议!”

 

“好!”

 

“在执行过程当中,案款在2200万元以内,包括本数,必须支付到我指定的银行账户!”

 

“之后超出的部分都必须支付到我指定的银行账户。”

 

“我肯定配合!如果在诉讼过程当中,因为你的过错造成我的损失,你要赔给我哟!”

 

“放心吧!”

 

“还有,我这边涉及的税费按照我和危月燕、银台司、亢位签订的《合同书》执行,意思就是我要求的2200万元不含税费。”

 

“明白了!协议期限呢?”

 

“直到结案、执行全完事啊!无论谁违约,都要承担对方的损失!你有现成的合同没有?”

 

“有……”

 

“拿出来,我签字就能生效,你呢?”

 

“我‘今儿个’是律所主任,自己就能决定,只不过《委托代理协议书》要拿回北京盖章。”

 

“还盖啥章啊?你签字不就行了?”

 

“这是规矩,不影响开始工作!”

 

“好吧。”

 

2015年3月7日,隆盛接到了逯昊绩的电话:“隆大律,我那个案子,想向法院申请一个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诉讼保全!”

 

“您已经起诉过一次了,他们可能转移过财产了,这次还有必要提诉讼保全吗?”

 

“提吧!”

 

“什么时候?”

 

“十天之内!”

 

“这么紧?我下午要回北京了!”

 

“你回你的呗!”

 

“不行!这得签《补充协议》!”

 

“这么麻烦呀?那你‘前半晌儿’能到我这儿来一趟吗?”

 

“我马上过来吧!”

 

“既然要签《补充协议》,就所幸再加一条!”

 

“加什么?”

 

“给我增加一项诉讼请求!”

 

“什么请求?”

 

“由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承担税费!”

 

“好的!”

 

《委托代理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律师事务所当即指派隆盛为逯昊绩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3月18日,隆盛代理逯昊绩以危月燕、银台司、亢位和七渊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状上的诉讼请求为:一、解除逯昊绩与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于2013年2月8日签订的《合同书》;二、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支付逯昊绩违约金1800万元;三、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支付逯昊绩置换房产折价补偿费5000万元;四、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赔偿逯昊绩损失3000万元;五、七渊公司对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答辩期内,隆盛致电逯昊绩:“逯总,法院刚才通知我,对方反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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