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驳回再审申请的案子结果是咋赢的?总算明白原因了,允许这么操作(二十二)
发表时间:2024-07-10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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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继续剖析案件:“由廉泉聘请的律师在上级法院的询问笔录中证实,委托合同是由廉泉拿走签字的,律师并没有和尧先生协商过授权委托的内容、范围和律师费等细节问题。由廉泉聘请的律师还证实,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并没有见过尧先生,也没有联系过尧先生。由廉泉在上级法院的询问笔录当中也自认,他聘请的律师代为参加诉讼活动的所有委托手续都是他一个人签的字。”
“是的!”
“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实际上对检材当中委托人处尧先生的签名是不是本人书写并没有作出什么准确的结论。而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则证实,原审法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处尧先生的签名字迹和基层法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处尧先生的签名字迹都不是尧先生本人书写的。”
“忒对啦!”
“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尧先生委托或者授权李摩云、由廉泉,或者由廉泉聘请的律师签收法律文书并参加庭审。”
“是的!”
“法院在原审的时候,没有严格审查李摩云、由廉泉聘请的律师是不是有权代表案件当事人尧先生代收法律文书并参加法庭审理,导致应当参加诉讼的尧先生,因为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没有参加诉讼,违反了咱们国家民事诉讼法有关‘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规定,再审法院有可能对此予以纠正。”
“好啊!”
“另外,由蓓蕴再审当中也提出来,她在本案当中不应该承担责任,《典当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合同》、《弘芸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及基层法院和原审法院的《授权委托书》上由蓓蕴的签字也都不是她本人签的,要求对那些材料上由蓓蕴签字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可是,连她自己都承认,在原审法院的民事判决生效以后,她并没有正式向再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而只是委托律师到再审法院问了问。”
“是的!”
“咱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有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还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再审情形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
承办律师赞叹道:“您记得真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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