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面对2人,我抓狂了:到底谁是谁?所以找您来了!(六)

发表时间:2024-01-28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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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当事人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目前尚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金星砚好不容易拨通了公生明的电话:“公总,您啥时候能给钱呀?”

 

公生明阴阳怪气地说:“还网公司没有按时支付保证金,《销售代理协议书》已经无效了嘛!”

 

“啥?你们迟延支付保证金,《销售代理协议书》就无效了?”

 

“对!”

 

度攸公司多次向还网公司和委导公司索要货款无果,金星砚才想到来北京请律师,准备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销售代理协议书》。

 

听罢金星砚的叙述,法经微笑着问:“您为什么舍近求远,来北京找到我们呢?”

 

“面对2人,我抓狂了:到底谁是谁?所以找您来了!我问过几个认识的律师,思路不太一样。后来,是好朋友向我推荐您的。”

 

“感谢您的信任!根据您刚才反映的事实,我谈谈自己初步的诉讼思路。”

 

“好啊!”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度攸公司和还网公司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各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还网公司以迟延支付保证金作为抗辩理由,认为《销售代理协议书》无效,没有法律依据,法院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嗯!我就觉得《销售代理协议书》不可能是无效的!”

 

“《销售代理协议书》签订以后,度攸公司按照还网公司提供的《收货地址及货物接收说明函》上记载的地址多次供过货,是吧?”

 

“是的。”

 

“通过您刚才出示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来,供货数量和货款的支付进度都是您本人和公生明进行沟通对接的,而且还网公司签收了全部货物,并且按照《销售代理协议书》约定的单价支付过部分货款,况且从2019年12月签收双方争议的货物以后,直到您来律所之前,还网公司并没有针对接收的货物向度攸公司提出过异议或者主张过退货。”

 

“是的。”

 

“这个情况可能使得法院有理由相信,还网公司对公生明和您本人的洽谈过程应该是知道并且同意2019年12月的采购行为的,在公生明、委导公司和案外人威岛公司与还网公司已经因为涉及本案的部分产品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公生明代付保证金以及委导公司在《生产计划确认函》上盖章的行为都不足以对抗《销售代理协议书》关于合同相对方的约束。”

 

“很好!”

 

“现在度攸公司要求还网公司支付1618129元货款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

 

“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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