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制造这起纠纷的不是贝达公司,而是陈言,可我们都忽略了他(三)

发表时间:2024-07-21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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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白歌答道:“升大合伙基金募集的所有资金都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用在投资芫苳公司的股权上,投资方式是,升大合伙和元冬集团以及陈言董事长对赌,从陈董那里购买股权,由元冬集团按照投资款年化收益15%的标准承担回购义务,陈董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芫苳公司承诺对元冬集团和陈董因为对赌协议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样就把风险降到了最低!”

 

赵倚楼恍然大悟:“噢!对赌!我没问题了。”

 

 

周详提出了新的问题:“有保底吗?”

 

杨白歌坚定地说:“升大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无论哪个合伙人都不能要求升大公司或者升大公司的关联企业返还出资,也不能要求升大公司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承诺保底!所有出资返还和投资回报都只能来源于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知道了。我没问题了。”

 

徐家山冒出一句话来:“如果将来想退伙了,咋办?”

 

杨白歌解释道:“合伙人退伙可以按照五道程序办理!”

 

“啥程序?”

 

“第一,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退伙。”

 

“第二呢?”

 

“退伙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呢?”

 

“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退伙。”

 

“第四呢?”

 

“其他合伙人需要和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退还前已经发生的合伙企业的亏损或者债务,需要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五呢?”

 

“退伙人无论以哪种方式出资,都要按照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是退还货币,还是退还实物。”

 

“我没问题了。”

 

“还有其他问题吗?”

 

看到在场的其他合伙人均摇头表示没有问题后,杨白歌笑道:“既然大家都没啥问题了,就可以签约啦!”

 

于是,升大合伙与每个合伙人均在合伙协议上签了字或者盖了章。

 

签约后,杨白歌表示:“慎重起见,我和刘董商量过了,因为今天大家过来签约比较急,所以再给大家一段时间的犹豫期……”

 

刘随州补充道:“最迟不能超过2014年5月22日!”

 

“大家都听到了!2014年5月22日,大家再来这里签入伙协议书,那时候就不能反悔喽!”

 

同一天,贝达公司向升大合伙支付了全额投资款2000万元,还向升大公司支付了管理费120万元。

 

2014年5月22日,合伙人们再次齐聚贝达公司,并无一人缺席,顺利签订入伙协议书,其中补充了四条约定。

 

第一,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二,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地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第三,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再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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