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承包合同未经民主决议而无效?不对!关于合同的效力,您来听我分析(十)
发表时间:2024-10-30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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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继续阐述:“在双方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之后,几位并没有追究巨延经联社的违约责任,而是非常豁达地配合巨延经联社归还了50亩林地。同时,长期承包合同也会促使几位在承包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时候从长远考虑投入成本得到产出,从而对自己的收益有一定的预期。”
“嗯那!”
“现在,巨延经联社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出现了‘社会生活变化大’这种法律上叫作‘情势变更’的情况。他们在和几位交涉的时候,提出过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的问题吗?”
“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认定《林地承包合同》和《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无效或者停止履行,都不利于维护经营活动的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因此我认为,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和《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有效,应当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比较大。几位的诉请具备一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大。”
“忒好了!‘着紧蹦子’出了这个事儿,俺们都急坏了,感谢您给俺们吃了定心丸!”
“不用谢!我只是起到桥梁作用罢了,将来开庭还得看承办律师的!况且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变化,到时候咱们再一起商量解决。”
“嗯那!”
“如果几位没有其他意见的话,和承办律师协商确定一下儿律师服务费的金额就可以签委托合同了。”
“嗯那!法律师,律所附近有饭店不?俺们请您和承办律师吃个饭吧!”
“您不用客气!我们有工作餐。”
“俺们着急麻慌儿地往这儿赶,连早饭也没顾上吃,这会儿有点儿饿了,正好请您和承办律师一起吃个饭,没别的意思!”
正说着,一位律师将房门开了一条缝问道:“法律师,结束了吗?”
法经扭头回答:“结束了。”
“南来顺儿的‘驴打滚’带回来了,给您放哪儿?”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就放这儿吧!正好,几位客户饿了,可以先垫垫肚子。”
宋广平不好意思地说:“本来是想请律师吃饭的,咋能反过来吃律师的东西呢?”
“几位别客气!这可是老北京传统小吃‘驴打滚’,都来尝尝!”
“‘驴打滚’是啥玩意儿呀?”
法经打开食品的外包装说:“就是这个。”
“哦!俺们东北也有这个,叫‘豆面卷子’,老好吃了!”
“爱吃咱们就开吃吧!”
“那……俺们就不客气了啊!北京的‘驴打滚’,黄、白、红三种颜色分明,还挺好看的呢!”
“是啊!黄的是黄豆粉,白的是糯米面儿,红的是豆沙馅儿嘛!”
“为啥叫‘驴打滚’呀?”
“因为做这东西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撒黄豆粉,就好像老北京郊外野驴撒欢打滚时候扬起的一阵阵黄土,所以叫‘驴打滚’。”
“这名字有乡土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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