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在我阿爹心里,我个未来已经是梦了(二十九)

发表时间:2025-06-09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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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点头道:“好!如甲方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乙方账单确认无误。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甲方不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违约金等于未付费用乘以0.5%乘以延迟履行天数。”

 

“哪能?”

 

“好!”

 

阎扶又递给江汉一张纸。

 

江汉读出了这份文件的名称:“《欠费清偿个人保证函》。本人承诺对全舟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持续计算两年。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格个是给谁个呀?”

 

“当然是江傅琛啦!”

 

“啊?江傅琛只是受我个委托,做全舟公司法定代表人跟名义股东,代持股份,伊弗是实际股东,全舟公司债务跟江傅琛无关呀!”

 

“就是个手续。”

 

“我阿侄还在部队里,勿能签呀!”

 

“侬代签,盖名章,就可以啦!”

 

虽然江汉意识到阎扶出了一个损人利己的主意,但是木已成舟,江汉也只能就范了。

 

于是江汉在数份文件上均代签了“江傅琛”的姓名,并加盖了“江傅琛”的个人名章和全舟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看到江汉签字并盖章完毕,阎扶满意地说:“拨我!”

 

2021年12月,邮政公司与全舟公司进行结算。

 

全舟公司向邮政公司出具的《结欠单》上记载:全舟公司截止2021年11月30日委托邮政公司办理的寄递业务已全部办理完毕,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尚欠邮政公司上述期间款项596371.59元。在欠款人处,江汉签署了“江傅琛”的姓名,并加盖了全舟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江傅琛”的个人名章。

 

2021年12月14日,邮政公司向全舟公司分别开具了金额为114071.44元和528658.98元的发票。两份发票的总金额是642730.42元,其中包含全舟公司已经支付过的款项46358.83元。

 

邮政公司多次催要,全舟公司始终拖延支付欠款。

 

于是邮政公司聘请律师,并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了律师费。

 

2022年6月1日,律师接受邮政公司的委托,向法院提起针对全舟公司的诉讼。

 

邮政公司的诉讼请求是:一、判令全舟公司偿还邮政公司邮件费596371.59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付清邮件费之日止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二、判令全舟公司承担邮政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委托律师代理支出的律师费;三、判令江傅琛对全舟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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