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七调“殷七七案”(二十六)
发表时间:2026-06-20来源:互联网
著作权声明:本文系作者法经(微信号fajinglawyer)原创,访问者可将本文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分享至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文的任何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最终,法庭郑重宣布:“鉴于戎丞公司对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本院依法予以采信。”
这一判定,让法庭内的气氛骤然紧张,也为后续的审理走向埋下重要伏笔。
二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迅速投入对全案事实的复核工作。
法官们逐字逐句核对一审卷宗里的庭审笔录、证人证言、消费记录等关键证据,还专门调取了一审庭审录像进行细节比对。
经过多轮严谨细致的讨论,发现除了殷七七新提交的宣传册证据外,其余案件事实部分,从合同签订履行细节到球场变更时间节点,从殷七七消费记录到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均与一审法院查明的内容完全吻合。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经全面审查核实,除新增证据涉及内容外,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至此,案件的基础事实脉络在两级法院的严谨审查下愈发清晰,为后续的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奠定坚实基础。
夕阳斜照进戎丞公司的会议室,翟华烦躁地扯了扯领口的丝巾,将笔记本电脑重重往会议桌上一放:“赶快连哈子法律师哎,这趟子庭审真滴把人搅得头都疼咯!”
工作人员熟练调试着视频设备,蓝光映在翟华紧绷的脸上。
视频画面刚接通,法经冷峻的脸就出现在屏幕里。
“今天庭审什么情况?”他直截了当地问。
承办律师快速翻着庭审记录,语速极快:“殷七七新搞来本2010年宣传册,说我们承诺过36洞球场,还拿这当解约理由。不过我们质证承认册子是真的,反而强调合同就是按这个签的。”
翟华忍不住插了句话:“瞎搞!就凭本破册子就能退钱?”
法经抬手示意她安静:“现在二审关键就两个点——入会合同该不该解除,还有我们要不要退那十二万五的入会费。对方想拿宣传册咬着违约不放,我们得卡死合同履行和解除权时效的问题。”
他的手指在桌面敲出急促的节奏:“接下来准备材料,必须把这两个争议点咬死!”
会议室里的空气再度凝重,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屏幕上,仿佛已经开始新一轮的攻防推演。
法经将激光笔的红光精准投射在投影幕布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条文以黑体字清晰呈现。
他屈起指节叩了叩幕布:“来,都盯紧了看。殷七七想解约,绕不开这五条铁律。头一条‘不可抗力’,球场变更算天灾人祸?显然不是!”
他的手指顺着条文逐行滑动:“再看第二、三条,我们几时‘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了?这么多年会员权益照常给,消费记录厚厚一摞摆在那!”
说到第四条,法经特意加重语气:“最关键就是这条‘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殷七七的合同目的是享受高尔夫服务,我们18洞球场正常运营,五星级会所一天没落,他哪来的‘不能实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