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都10天了,还没想出办法来吗?赶紧找“讼师营业厅”吧(三)
发表时间:2022-12-28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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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求法院判决忠欢公司赔偿一令公司因为市场及小区地下车库渗水和漏水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即车库租金1244400元,其中参顶公司和班阑各承担30%,计373320元,忠欢公司、九定公司、家俭公司和储君各承担10%,计124440元。
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由六个被告负担。
忠欢公司法定代表人南华梦委托了一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另外五个被告亦派员出庭应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应一令公司申请,法院于2010年9月2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市场及小区商住楼工程地下室底板渗水和漏水原因进行技术鉴定。
胥山正陪着鉴定人现场勘验,老板突然打来电话询问:“喂?胥山,我开车出去,看见你带着好几个人,‘古求啥腻’?”
“老板,咱们地下车库渗水和漏水的案子不是向法院申请鉴定了吗?今天鉴定机构来人做调查,我盯着呢!”
“哦!上点儿心啊!”
“是!”
2011年1月26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了一份《市场及小区商住楼地下室地板渗水和漏水问题技术鉴定报告》。
这份报告记载了六条重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市场及小区商住楼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积3507平方米,于2007年10月竣工验收并且投入使用。……该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现地下室底板存在严重的渗水和漏水问题,影响正常使用。为此,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就地下室底板渗水和漏水问题进行工程质量技术鉴定。
二、地下室底板渗水和漏水问题现场调查情况和质量评估:……2006年11月,施工单位参顶公司提出了包含下列内容的《技术核定单》:“1号楼、3号楼、4号楼、6号楼地下室剪力墙,底板混凝土厚度由原设计的200毫米变更为150毫米,混凝土强度和底板标高不变;底板钢筋由原设计的Φ12变更为Φ10,钢筋数量和间距不变。钢筋变更为单层置板中。
三、监理单位忠欢公司、九定公司和设计单位家俭公司的代表分别签字确认:“拟同意按《技术核定单》施工”、“同意按《技术核定单》施工”。
四、减薄结构厚度,减少、减小受力钢筋均系重大设计变更,应当由设计单位家俭公司的专业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仅由家俭公司的代表签字属于无效核定。施工单位参顶公司按照上述无效核定施工……严重削弱了钢筋混凝土底板的受力性能和抵抗混凝土收缩的能力,进一步降低了防水混凝土的防水能力。
五、……根据现场钻芯取样实测结果,地下室底板的实际厚度仅为105至180毫米,素混凝土垫层的实际厚度仅为30至70毫米,远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核定单》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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