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皮叔说完“咱们是界壁儿啊”,扭头就把我给告了(十二)
发表时间:2023-02-26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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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没采纳我的意见。”奚容边想边往下看:“再次,奚容称其购买的22卷防水材料,应当从材料费用中予以扣除,对此本院认为,二审庭审中,经双方确认,奚容购买的防水卷材品牌,与2019年7月17日双方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屋面防水用4个厚的材料品牌不符,故奚容购买的防水卷材不应从材料费用中扣除,该项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还是没采纳我的意见。”奚容边想边往下看:“一审法院查明皮室军向奚容共计支付工程款258400元,并向奚容出具过一份10万元的欠条,从皮室军向奚容出具欠条的行为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已经进行了结算,因奚容未主张将欠条中的款项在本案中予以抵销,故对于欠条中涉及的10万元奚容可以另案主张。”
“写欠条就能说明已经结算了?”奚容边想边往下看:“根据鉴定报告书,扣除应当由皮室军自己承担的费用,奚容还应当向皮室军返还工程款115827.91元,一审法院对此数额的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又维持一项。”奚容边想边往下看:“三、关于鉴定费用如何承担的问题。奚容认为其只应当承担鉴定费用的一半,即9032元,对此本院认为,奚容作为案涉工程的施工方,其应当按照施工规范及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但是本案中奚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且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用应当由其承担,一审法院对此责任的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全维持了。”奚容边想边往下看:“综上所述,奚容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当予以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以为我已经抓住了皮室军的小辫子,不想被他甩甩尾巴就逃脱了。”奚容沉静下来考虑:“听说除了上诉,还有申诉和抗诉,不过申诉必须去北京找律师了。”
奚容有条不紊地叙述完案情,法经点头问道:“想打再审,您有新证据提供吗?”
“没有。”
“这样难度就更大了。”
“哦,对了,我可以找个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是什么身份?”
“工头。”
“他能证明什么?”
“他能证明,他在组织砌墙砖的时候,皮室军要求砌墙的红砖不用泡水,结果红砖没泡水就用在墙上了。”
“这个工头和您有利害关系吧?”
“我还欠他的工资没有结清。”
“我估计皮室军质证的时候,很可能会对这个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不认可,他不可能承认他曾经亲自指导或者安排工头如何砌墙砖,而您作为本案工程的施工方,应当按照施工规范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所以再审法院对这个证人的证言很可能不会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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