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自助打印《航班延误证明》服务,让航空公司蒙了(十六)
发表时间:2023-05-17来源:互联网
著作权声明:本文系作者法经(微信号fajinglawyer)原创,访问者可将本文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分享至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文的任何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请承办律师继续讲盖娅上诉的事实和理由。”法经指示着。
“好的。盖娅购买了航空公司2019年的一张沈阳到上海的航班客票,总价1450元。因为当天航班延误,盖娅调整了原来的行程,航空公司当场出具了《航班延误证明》。于是盖娅以《航班延误证明》为依据,要求航空公司履行延误航班全额退款的义务。”
练为战平静下来说:“嗯,她还说啥?”
“航空公司并不否认《航班延误证明》的真实性,但是不认可《航班延误证明》具有证明航班延误的效力,拒绝按照延误航班全额退款;同时回复盖娅一段自相矛盾的短信:‘工作人员不存在不承认航班延误的事实。’航空公司作为堂堂的大企业,竟然主张自己开出的《航班延误证明》不能证明航空公司航班延误。盖娅认为,这种行为类似于强盗和泼皮,非常搞笑和荒诞,这种逻辑非常庸俗和无聊!”
“这种带有攻击性的措词也可以写在上诉状里吗?”
“呵呵,这个由法院评判吧。我接着说。盖娅坚持要求航空公司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额退还机票款项,可惜长期维权没有结果。2020年1月9日,航空公司将客票作废,非法侵占了全部票款。盖娅投诉到热线电话,长期没有回复,后来好不容易有了答复,却说航空公司属于大企业,受诉部门无权干涉,协调不下来,建议盖娅起诉。这样,盖娅才不得不提起了诉讼。”
“说得真像受害者。”
“航空公司通过其市场垄断地位,在没有实际提供航空承运服务的情况下,非法侵吞旅客的全部票款,构成不当得利!而且航空公司拒绝承认《航班延误证明》公认的、应有的、正当的法律效力,不仅是在侵害盖娅的个人权益,更是对我国正常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大肆
摧残,是对社会信用的严重破坏!一审法院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完全错误!”
“啥错误呀?”
“第一,一审法院无视《航班延误证明》是由航空公司出具而且经过航空公司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具备证明航班延误的基本效力,同时《航班延误证明》的内容中也不存在任何限制使用的声明。一审法院否认《航班延误证明》的本质目的和根本意义,社会不良影响极大!第二,一审判决认定盖娅未在一年有效期内提出退票要求,这和盖娅提交的证据,也就是航空公司的答复短信,证明航空公司不履行航班延误的全额退票义务明显不符。”
“咋不符啦?”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