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我们为啥没签书面合同?因为低效签合同,不如高效发电邮(三十四)

发表时间:2023-11-28来源:互联网

著作权声明:本文系作者法经(微信号fajinglawyer)原创,访问者可将本文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分享至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文的任何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经剖析道:“蕊亲公司办理本案货物的门到门整个过程的货运代理事项,是受哪一方的委托,应当根据和蕊亲公司沟通货运代理事项的联系主体、货运代理费用的承担者,这些具体的合同履行情况来作出分析和判断。据我揣测,二审法院还是认定汤霓公司是货运代理合同关系委托方的可能性大。”

 

“您的理由是?”

 

“我有三大理由!”

 

“第一个?”

 

“蕊亲公司获取货运代理事项的指示都来自于电子邮件。7号提单项下的货物是从辜榷的电子邮箱向薄先生的电子邮箱发送了委托报关的要求;本案其他10票货物都是从邸兵、辜榷和雍门琴三个人的电子邮箱和薄先生沟通货物的订舱、进仓、装箱、装船、货物到港、清关、目的港送货这些具体事项。这三个人电子邮箱的后缀都是tangni.com,是汤霓公司备案使用的网站域名。”

 

“是的。”

 

“其中电子邮箱的使用人邸兵在他发送邮件的落款处都注明了‘汤霓公司’的字样。虽然辜榷没有明确记载他是哪个工作单位的员工,但是他并没有以其他公司员工的身份出现过,发送电子邮件的附件,辜榷写成是‘船数据和AMS’,这些附件的尾部都有‘汤霓公司’的字样,注明的通讯地址都在吉林省白山市。”

 

“是的。”

 

“雍门琴接发电子邮件的时候,虽然在她名下备注的是‘tangni Pty Ltd’,但是她的通讯地址和辜榷的通讯地址是完全一样的,并不是加傲公司的地址,仅仅根据备注的内容不足以确定加傲公司是委托人。邸兵、辜榷、雍门琴三个人和薄先生在发送电子邮件的时候都会相互抄送,彼此都知道电子邮件的内容。电子邮件后附的《进仓通知》当中记载的蕊亲公司的业务对象都是汤霓公司。”

 

“是的。”

 

“这些有关货运代理事项的沟通和协调过程完全体现出了和蕊亲公司建立货运代理合同关系,履行合同内容的主体就是汤霓公司!这是第一个理由。”

 

“第二个?”

 

“刚才我说的这些货运代理事项涉及的费用,也就是2018年2月到4月期间的费用,都是由雍门琴和蕊亲公司联系和确认的。费用确认电子邮件的附件‘出口费用确认’当中记载的客户名称都是汤霓公司,对账单记载的也是白山汤霓公司2018年某个月的对账单,其中2018年3月的对账单,雍门琴还发送给了明确注明是汤霓公司财务部职员的羊千弄,而羊千弄对‘出口费用确认’和对账单中记载的主体名称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是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