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事故前“没问题”,事故后“没有我的问题”(十三)
发表时间:2023-06-21来源:互联网
著作权声明:本文系作者法经(微信号fajinglawyer)原创,访问者可将本文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分享至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文的任何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经询问道:“发生事故的时候,在保险期限内吗?”
“在。”
“好!您继续说协商的情况怎么样?”
“关于我提出的赔偿问题,只有丰实愿意赔,可是他没有钱。所以,我才想告到法院去!”
说到这里井泉的声音哽咽了:“我的丈夫叫祖述,去世的时候还不到50岁!他是村里的养殖户,身量不算高大,还有点微胖,剃个平头,长了一张大方脸,经常挂满了笑容,一笑起来脸颊上就会现出两个酒窝,又浓又黑的眉毛下面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特别有神!高高的鼻梁下是那张专会哄我开心的嘴。他最爱穿黑色的上衣、灰色的裤子和青色的鞋,那样不怕脏!村里人没一个不说他好!他还是全镇的养殖标兵呢!”
见此情景,法经转移话题问:“祖先生以前经常走那条线路吗?”
“‘花查子’!”
“祖先生的父亲还健在吗?”
“1999年12月13日去世了。”
“他母亲呢?”
“2017年12月23日去世了。”
“祖先生还有其他的近亲属吗?”
“只有我们三个。”
法经又询问了很多与纠纷有关的细节问题,并且观看了有关证据,然后说:“行,我给您分析一下诉讼思路吧。根据咱们国家合同法的规定,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它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起纠纷在法律上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三位选择根据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这个案由主张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是车上另外两个受伤乘客告诉我的,走合同比走侵权更有利。”
“您提出的那些诉求能不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关键是要明确三位因为祖先生乘车死亡所导致的合理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再有就是四个被告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两个有争议的焦点问题。”
“好的。”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问题。三位因为祖先生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所导致合理经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先说医疗费,这笔费用应当根据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据、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我看了您刚才出示的证据,您为祖先生支付的医疗费,有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的部分是182581.10元,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
“好!”
“再说营养费,这笔费用应当根据祖先生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祖先生经过医疗机构诊断,是颈椎外伤,而且确定了,需要神经营养治疗,所以法院适当支持营养费的可能性是有的,不过可能支持不了您希望的那么多。”
“明白。”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