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我把给我大生意的“合作伙伴”删了(十六)

发表时间:2023-02-1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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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提交第六组证据:十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证明忠厅公司与达堂公司签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对于10万元安全抵押金的归还有明确约定,结合初步验收报告,达堂公司应当向忠厅公司归还施工安全抵押金10万元;十二、银行支付指令单;十三、收款收据;证明忠厅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达堂公司支付施工安全抵押金10万元,达堂公司业已经确认收到此款。

 

谌义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对该组证据的证明事项有异议,认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约定,双方验收合格是达堂公司和忠厅公司共同验收合格,忠厅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双方验收合格,所以不具备归还安全抵押金的条件。

 

法院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表示对忠厅公司所要证明的事项将在判决书上加以阐述。

 

谌义代表达堂公司当庭提交证据一、2019年9月,达堂公司与15家金融机构签订的重组协议复印件,证明达堂公司正在重组。

 

承办律师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均有异议,认为该证据是复印件,且重组问题属于达堂公司内部的生产经营问题,与本案忠厅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关联。

 

因此法院要求达堂公司在第二次开庭时提供该证据的原件,逾期将对该证据不予确认。

 

谌义又提交了证据二、2019年9月9日《煤制气铁路专用线火车站接轨及火车站扩能改造工程委托建设管理补充协议》复印件,证明工程尾款的付款条件是:只有申央公司向达堂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和竣工相关资料后,达堂公司才同意支付最后一笔款项。

 

承办律师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均有异议,认为该证据是复印件。

 

因此法院暂时休庭,要求达堂公司在第二次开庭时提供该证据的原件,逾期将对该证据不予确认。

 

2021年9月29日,劳绩坚持要求承办律师向法院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忠厅公司在达堂公司欠付的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申请将利息的计算方式调整为:以欠付工程价款2704160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日起至工程价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021年11月19日,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谌义在这次开庭时仍然没有提供重组协议的原件,因此法院对该证据不予确认。

 

谌义当庭提供了2019年9月9日《煤制气铁路专用线火车站接轨及火车站扩能改造工程委托建设管理补充协议》的原件,承办律师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关联性有异议,认为该证据只能证明达堂公司和申央公司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达堂公司向忠厅公司给付工程款不具有关联性,对于本案的工程款项给付问题忠厅公司已经提供了充分证据,即三方补充协议,证明达堂公司和忠厅公司已经达成了关于工程款给付的最终合意。

 

法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表示对达堂公司所要证明的事项将在判决书上加以阐述。

 

申央公司至本案第二次开庭之日仍然没有向达堂公司提供案涉工程设计、竣工等相关资料。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作出了前文所述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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