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保险法中的这个法律术语,是贵司的救命稻草(十三)

发表时间:2023-04-26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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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牛坦坚定地说:“当然!”

 

“那还弘公司和帆崖公司就依法应当承担承运玉米货损的赔偿责任了。”

 

“太好了!”

 

“根据忠良公司和还弘公司签订的《物流合同》以及家丞公司和还弘公司签订的《内贸集装箱货物物流包干代理合同》的约定:帆崖公司的运单视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而帆崖公司运单的背面条款记载,《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之内容作为本运输条款的一部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三章又规定: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该项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连锁反应!”

 

“本案当中,还弘公司作为承运人,根据还弘公司与忠良公司签订折《物流合同》,与家丞公司签订的《内贸集装箱货物物流包干代理合同》的约定,因为货物淋湿造成货物损失的,由还弘公司负责赔偿,而且要在七天之内一次性全部赔偿!”

 

“是的!”

 

“本案的货损发生在帆崖公司控制货物的期间,根据帆崖公司运单背面条款的规定,帆崖公司应当针对免责事由负有举证责任,而如果帆崖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存在运单背面条款载明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11种情形,帆崖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还弘公司和帆崖公司应当在货损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好啊!”

 

“关于还弘公司经理豆青提出的没有收到货损通知,保险公司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货损存在,粮食储备库所在港集装箱堆场2019年5月22日的积水图不能证明5月14日到16日提货期间堆场积水情况的问题。《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有规定:收货人在提取货物的时候,没有就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单的记载交付货物,除非收货人提出相反的证明。”

 

“这规定有啥用?”

 

“本案当中,您刚才说过,忠良公司、家丞公司和还弘公司存在长期的委托运输合同关系,帆崖公司发现货损以后,第一时间便通知了还弘公司。对于帆崖公司装载水湿玉米的集装箱车队,粮食储备库管理员明确拒绝入库,而且要求转移到停车场开箱验货,这些拒收行为将货损情况当面就通知了帆崖公司。”

 

“没错!”

 

“家丞公司在得知玉米水湿霉变情况以后,在2019年5月16日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赔偿损失,货损的事实不仅有公估报告作为证明,而且有粮食储备库关于11个集装箱的玉米水湿发热霉变、不能入库、予以退货的证明、过磅单、预检报告、粮食储备库当地降雨监测情况和当地街道积水的信息、和玉米水湿货损相关的412张照片相互印证,足以综合证明2019年5月14日粮食储备库所在港口强降雨、堆场积水、玉米水湿霉变造成货损的事实。”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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