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然工比我们有钱”:今舟的策略,我压根儿就琢磨不出来(十五)

发表时间:2023-09-30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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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继续宣读判决书:“《来料中转仓储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并不能导致今舟公司保管人身份地位的终止和转移,就合同期内存储的相关油品而言,嘹合分公司仍是存货人,今舟公司仍是保管人,二者的身份地位未发生变化,法律关系亦未发生变化。综上,嘹合分公司与今舟公司之间系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的法律关系。”

 

听到这里,浦帆想:“说了半天又回到原点了。”

 

法官继续宣读判决书:“二、嘹合分公司与今舟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嘹合分公司作为案涉油品的存货人有权要求今舟公司向其返还所保管的油品。”

 

听到这里,浦帆想:“好!胜诉啦!”

 

法官继续宣读判决书:“但今舟公司作为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亦有权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九条关于‘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的规定,要求嘹合分公司在提取油品的同时支付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储油罐超期占用费。”

 

听到这里,浦帆想:“啊?两边都不得罪!”

 

法官继续宣读判决书:“本案中,嘹合分公司在《来料中转仓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油品到站交付入罐、出罐装船等事宜,合同期限届满后,在不能与今舟公司签订新合同的情况下又不及时提取油品,导致案涉油品超期存储,存在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听到这里,浦帆想:“我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继续宣读判决书:“另外,今舟公司系通过与然工公司签订《汽油和柴油仓储中转合同》,使用然工公司的储油罐为嘹合分公司存储油品,现已因嘹合分公司油品超期占用储油罐而产生的储油罐占用费纠纷被然工公司在法院起诉。嘹合分公司作为案涉油品的所有权人及存货人,有权要求今舟公司返还相关油品,但亦应同时向今舟公司支付储油罐超期占用费。”

 

听到这里,浦帆想:“应该付没错,可是要付多少啊?”

 

法官继续宣读判决书:“一、关于今舟公司应当向嘹合分公司返还成品油的数量。根据嘹合分公司与今舟公司签订的《来料中转仓储合同》的约定,然工公司与今舟公司签订的《汽油和柴油仓储中转合同》的约定,以及然工公司向今舟公司出具的《关于油库商务洽谈的承诺》所记载的内容和庭审查明的事实。”

 

听到这里,浦帆想:“咋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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