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典型杀熟:给两份合同我能看懂啥?到了钱没啦!(十六)

发表时间:2024-03-01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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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承办律师想:“唉!连行长说话都不算!”

 

“本院认为,因诉争利害关系方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故该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至于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当综合全案相关证据作出认定,职务行为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其中包含诸多要素,本院不宜在证据认定中作出判断。十、关于哈依提交的哈依等人和碑林支行上级分行行长录音资料的认定。”

 

听到这里,承办律师想:“这份证据也挺关键的!”

 

“哈依据此证明2022年1月9日,分行行长明确承认银行在管理上存在漏洞,确实有问题他们会承担,法律需要他们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他们就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他们会负责,只是需要法院的判决。同时该证据能够证明在宾东的行为持续一年之久的情况下,碑临支行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导致哈依等人遭受持续性的经济损失,碑临支行应当对自身的管理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听到这里,承办律师想:“分行行长还是有层次的!”

 

“碑临支行的质证意见是: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该证据反映出的观点属于个人观点,没有法律效力,碑临支行已经对宾东作出开除公职处理,该证据不能证明哈依的主张。宾东对该证据未发表质证意见。本院认为,因诉争利害关系方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故该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至于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当综合全案相关证据作出认定。十一、关于哈依提交的银保监会视频资料的认定。”

 

听到这里,承办律师想:“听法院对这份证据怎么认定。”

 

“哈依据此证明银保监会经过调查后确定,碑临支行确实存在哈依反映的问题,银保监会下一步将对碑临支行进行行政处罚,对宾东做了相关笔录,并明确说明,宾东所说的内容和哈依等人所说的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该证据可以证明宾东已经承认其当初并没有向哈依等人说明理财产品的真相以及钱没有存到银行的事实。”

 

听到这里,承办律师想:“没错儿!这就是我刚才说过的。”

 

“碑临支行和宾东的质证意见是: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该证据只能说明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调查或进行处罚,到目前为止碑临支行并没有收到任何处罚通知。另外,宾东在笔录中说的内容与哈依陈述的内容差异很大。本院认为,该证据客观真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有关事实应当综合全案相关证据作出认定。十二、关于碑临支行提交的有关戎韬任免职文件的认定。”

 

听到这里,承办律师想:“听听法院怎么认他们提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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