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合伙人全都被起诉,律师事务所是如何进入死角的?(十九)

发表时间:2024-01-15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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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高谈阔论道:“微信聊天记录中逯昊绩的指示内容不属于《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委托代理协议书》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理由呢?”

 

“我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

 

“2016年9月6日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内容是逯昊绩对与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诉讼案件的调解提出的谈判条件,并不是对《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变更或者补充。”

 

“第二个理由?”

 

“律师事务所没有违反合同法的规定,调解协议是在紧急情况下达成的,代理人履行了相关义务。根据逯昊绩与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案件的案情,如果不达成调解协议,判决结果会更差。当时逯昊绩以没空为由不出庭,事后代理人将有关情况如实告知了逯昊绩,尽到了妥善处理的义务。虽然当时逯昊绩不太理解,但之后逯昊绩对民事调解书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逯昊绩对代理工作的全面认可。”

 

“还有吗?”

 

“根据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在前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具有承认、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参与调解的权利,代理人并没有超越代理权限。理由说完了。”

 

“第二大点?”

 

“律师事务所没有违约行为。一审法院认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保证逯昊绩应得的转让款不低于2200万元,而且不包含税费。而根据司法实践和律师业的行规,律师在诉讼代理中不能对当事人保证胜诉,在《委托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人并未作出承诺。后面分四点论述。”

 

“第一点?”

 

“在逯昊绩与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纠纷案一审起诉时,逯昊绩要求解除《合同书》,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再主张按《合同书》的约定由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承担义务,于法无据。”

 

“第二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中有关税费的约定属于为第三方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设定义务,未经第三方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认可应属无效。”

 

“第三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中律师事务所承诺,在对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的诉请中增加税费由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承担的内容。而在一审诉请中已经提出了税费由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承担的内容,也就是说代理人在起诉时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该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后逯昊绩没有上诉,在二审法院调解期间危月燕、银台司和亢位又拒不承担税费,因此税费不是二审的调解范围。”

 

“第四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虽然约定了税费问题,但是代理人并没有承诺如果税费得不到法院支持,就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第三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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