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面对2人,我抓狂了:到底谁是谁?所以找您来了!(十一)

发表时间:2024-02-02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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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继续论述自己的答辩意见:“另外,针对这枚印章的真实性,在本案一审程序庭审的过程中,经过一审法院释明以后,还网公司依然没有提出鉴定申请,这就能够证明这枚印章是还网公司真实而且合法有效的印章。根据咱们国家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候起合同成立,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经过双方合法加盖印章,已经依法成立。第一点完毕。”

 

“第二点?”

 

“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关于‘协议生效’的部分明确约定,还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额市场保证金和首批货款打入度攸公司指定的账户内。2018年12月14日,委导公司法定代表人公生明向度攸公司支付了本案合同项下的保证金50万元。2019年1月7日,还网公司向度攸公司支付了经过核对产品数量并且做出调整后的本案合同项下的第一笔货款1499400元。”

 

“还有吗?”

 

“还网公司针对本案合同支付保证金和第一笔货款的行为符合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的约定,也满足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关于‘协议生效’的约定,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合法生效。第二点完毕。”

 

“第三点?”

 

“在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的实际履行过程当中,度攸公司已经按照《销售代理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了安排生产、指示发货、开具发票这些义务,还网公司也已经按照《销售代理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了订货、付款、收货这些义务,而且双方之间针对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项下的产品已经经过了多次的交易行为。无论本案合同的订立和生效情况怎么样,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都已经因为合同双方的实际履行行为而成立并且生效了。”

 

“第二大点?”

 

“无论委导公司、还网公司和度攸公司是什么关系,还网公司都一定是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的实际履行方,还网公司不可能逃避付款义务。后面我分五点详细论述。”

 

“第一点?”

 

“在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的实际履行过程当中,还网公司通过签订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提供相关资质和收货信息、实际付款、收货这些行为充分证明了,还网公司是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的实际履行主体。”

 

“怎么说?”

 

“综合《销售代理协议书》具体履行的过程就能看得出来,无论度攸公司和委导公司是什么种关系,从《销售代理协议书》的实际履行情况来说,还网公司都是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的实际履行主体,和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密不可分,还网公司不应该也不可能逃避向度攸公司支付本案《销售代理协议书》项下货款的义务。第一点完毕。”

 

“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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