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今朝,㑚吵架了伐?(二十一)
发表时间:2025-02-2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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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总结道:“好了,计算到这儿,因为拆迁款是由钟先生实际取得的,所以钟先生应当按照刚才计算出来的这些比例向卢竹根、任子令和傅陈支付相应的款项。”
钟徐丘钦佩地说:“两位律师计算得非常精细呀!”
“卢竹根另外还提出过一个观点。”
“什么观点?”
“他说,2013年因为高压线占地腾退所得的1673000元他已经按照2013年9月9日各方确认的投资比例折算成了每个合伙人的投资款。”
“是的。”
“因为这个观点并没有得到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所以法院对他的这个观点不太可能认定。”
“好的。”
“任子令认为,对1673000元的补偿和出售土地所得的30万元应当一并进行分割,可惜的是,他只是本案的第三人,不是原告,没有提出诉请的权利,根据民诉法‘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法院在本案当中没法一并处理,各方只能另外协商,或者另案解决了。”
“好的。”
“我的分析就到这儿了。”
“法律师,侬有没有想到过一个问题呀?”
“什么问题?”
“虽然我是个件案子的被告,但是我其实在个件案子里得不到多少收益的。为什么我还要聘请律师呢?”
“我心里是有这个疑问。”
“今朝我就告诉侬。接到起诉书的时候,我也问过自己:我覅因为一件自己得不到多少好处的案子聘请律师呢?我终于还是决定要聘请律师!原因就是,我以前从来没有打过官司的,个次请律师参加诉讼,是我一次难得的经历!”
“好!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让您的这次经历尽可能地更加充实!”
“好啊!”
时光匆匆而过,钟徐丘在等待中收到了法院邮寄的判决书。
判决的结果是:一、钟徐丘给付卢竹根腾退款1988726.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钟徐丘给付傅陈腾退款213077.8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卢竹根和傅陈的其他诉讼请求。
钟徐丘激动地给法经打了电话:“法律师,我收到法院快递的判决书啦!”
“结果如何?”
“侬的分析恰到好处啊!”
“过奖!”
与此同时,同样收到判决书的任子令却如坐针毡!
任子令暗忖:“个判决结果和我的心理预期相差太大啦!我不能接受的!要上诉吗?”
任子令想了想做出了决定:“不能嫌麻烦,必须上诉!否则个判决就生效了呀!”
新的问题摆在了任子令的面前:“如何上诉呢?”
任子令展开判决书细看:“个上面说我没有提交证据证明10万元是对合伙的投入……种树的金额和对应付款明细显示的付款总金额不吻合……付款明细中没有陆稻的签字确认……3月14日转账付款20万元前面原有的文字被涂黑……个些全部是和证据有关的问题……对1673000元的补偿和出售土地所得的30万元进行分割只能另外协商或者另案解决……个是专业的法律问题……我的律师应当预测到嘛!但是伊没有任何提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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