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侬老好,勿过侬被开除了!”(三十四)
发表时间:2025-07-21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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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善本兴奋地说:“好格呀!”
“段先生为了保全证据支出了公证费600元,因为这笔费用是段先生为了进行诉讼而付出的成本,而且段先生和北京牟尼货运公司之间对于这笔费用的负担也没有约定,所以段先生要求北京牟尼货运公司和雷起支付公证费6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支持的可能性大。”
“明白了。”
过了一段时间,法院通知承办律师宣判日期。
承办律师发微信征求段善本的意见:“段先生好!法院通知可以取判决书了,咱们是请法院邮寄,还是由您自取?”
段善本回复:“迪眼生活末夷勿难个,叫我去,做仔就是。”
拿到判决书,段善本翻到最后才看到判决结果。
一、北京牟尼货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段善本5295元及利息(利息以5295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3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65%计算)。
二、驳回段善本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仅由段善本负担几元,绝大部分均由北京牟尼货运公司负担。
段善本发自内心地说:“法律师讲得对呀!”
北京牟尼货运公司拿到判决书后,作为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段善本、雷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承办律师得到上诉状后,架设线上电话会议。
在等待法经上线的时候,承办律师发现段善本有些沉默寡言,便关心地问:“段先生,您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吗?”
段善本回答:“唉!旧年到乃,唔姆妈身体像个勿灵,一歇啥哉,一歇啥哉,还去住仔半个号头医院。”
“祝她老人家早日康复!”
“感谢!”
“孩子跟母亲的关系总是最深的!”
“是呀!上中学格辰光,唔把餐票忘在家里,是姆妈冒雨送来格……上大学格辰光,是姆妈帮唔收拾行装……唔回卧里厢格辰光,是姆妈䞚五䞚六为唔准备好吃格菜肴……”
法经上线后,承办律师开始介绍上诉状的内容:“上诉人北京牟尼货运公司。被上诉人段善本。被上诉人雷起。上诉请求:一、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二、一审和二审的上诉费用由段善本和雷起承担。事实和理由部分有三点意见。”
法经问:“第一点?”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本案为北京市的人民法院移送案件,北京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不是快递合同纠纷,该裁定书已经明确这一事实。但是一审法院在判决当中认为,段善本购买的不是快递面单,而是快递面单承载的快递服务,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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