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讲实话讲:等于自家个董事长日子到头哉(二十六)
发表时间:2025-09-28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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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继续读:“相反,另一家人民法院在该案的判决中认定,在委雅公司于2012年5月对外质押案涉角钢时,角钢属果奇公司存储,昆扬公司作为保管人在未经果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角钢变更所有人,即变更到委雅公司名下。虽然上述判决后来被二审人民法院以委雅公司涉嫌经济犯罪为由而撤销,但实际上,案涉角钢的货权在委雅公司于2012年5月4日、2012年5月21日对外质押时,仍属于果奇公司,并未转移给汤洁公司。”
“呣。”
“从果奇公司向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中可以看出,汤洁公司是2012年8月24日到昆扬公司的仓库去提货的,但这不是导致货权不能转移的根本原因,造成货权不能转移的根本原因是昆扬公司未按照其与果奇公司签订的《物资储存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保管责任,且未经果奇公司同意擅自将案涉角钢交给委雅公司用于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
“呣。”
“基于以上,对果奇公司提出的关于案涉的角钢的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其和汤洁公司之间的《代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依据另一家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银行对案涉角钢的质押不成立,从而可以认定银行尚未完成对案涉角钢的占有,不影响案涉角钢的货权转移的上诉意见,不予支持。”
“呣。”
“同时,对果奇公司提出的关于案涉角钢的货权不能转移的原因在汤洁公司自身过错以及另一家人民法院对案涉角钢进行了查封,汤洁公司在另案诉讼中曾经陈述案涉角钢的所有权已经属于汤洁公司,足以表明果奇公司已经履行了货权转移的义务等上诉意见,亦不予支持。”
“呣。”
“再次,果奇公司与汤洁公司在《代理采购合同》中并未指定昆扬公司为角钢仓储的单位,所以对于昆扬公司未履行案涉角钢保管职责,且擅自将保管的角钢交给委雅公司进行贷款质押所造成的损失和风险,不应按《代理采购合同》的约定由汤洁公司承担。”
“呣。”
“相反,果奇公司在选任角钢仓储的单位,即昆扬公司上有过失以及果奇公司未全面对案涉角钢进行监督、管理,导致委雅公司在进行贷款质押时,让银行、牡胭公司轻易相信案涉角钢的所有权属于委雅公司,从而方便了委雅公司未经同意擅自对外办理贷款质押手续,具有一定的过错。”
“呣。”
“昆扬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果奇公司不能转移货权给汤洁公司,给汤洁公司造成了货款损失,而果奇公司与汤洁公司签订的《代理采购合同》属于有偿的委托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果奇公司对汤洁公司的货款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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