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解纠纷关键在“欺诈行为”(五)
发表时间:2026-02-15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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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除了8月11日的预定过程外,葛颂怀在其他所有时间段的预定都是通过同一网站提供的链接完成的。这一细节可能对于后续的分析和调查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6月21日,葛颂怀终于收到了来自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份意见书对他而言至关重要,因为它将为他之前的举报和后续可能的法律行动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然而,在收到意见书的同时,葛颂怀也注意到了一个不寻常的细节:虽然鉴定费明确标注为1500元,但发票的开具单位却是心夕公司,而非司法鉴定中心本身。
这一发现让葛颂怀感到有些困惑。他不清楚为何鉴定费的发票会由一家与司法鉴定中心无直接关联的公司开具。他开始怀疑这是否意味着其中存在某种不为人知的利益输送或合作关系。尽管心中存疑,但葛颂怀还是决定暂时保留这份发票,并继续研究《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内容,以了解其中的鉴定结果并进行详细的分析。
葛颂怀因为通过网站订购孚彭系列酒店住宿服务时遭遇了虚假宣传问题,决定将孜勋公司诉至法院。
他要求孜勋公司退还《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涉及的通过该网站预定的全部酒店费用,其中包括孚彭酒店的费用,并要求进行三倍赔偿。然而,法院在2019年1月24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中指出,葛颂怀购买酒店产品并实际支付费用的网站并非孜勋公司经营的网站。因此,法院认为葛颂怀以服务合同为由起诉孜勋公司属于主体有误,遂裁定驳回了葛颂怀的起诉。
面对这一裁定,葛颂怀并未选择放弃。他坚信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提起了上诉。然而,在上诉过程中,葛颂怀开始怀疑法官可能会偏向一审的裁定结果。这种疑虑让他陷入了两难境地,最终他决定申请撤诉。2020年1月15日,二审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葛颂怀撤回上诉。
2020年4月22日,葛颂怀再次将孜勋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这一次他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葛颂怀坚持认为,孜勋公司在网络上的虚假宣传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他提出了与之前相同的诉讼请求。然而,在诉讼过程中,葛颂怀的疑虑再次浮现,他开始担心法官可能会偏向孜勋公司,这一心理让他对案件的走向充满了不确定感。
经过数月的等待和焦灼,这期间新冠疫情反反复复,2020年8月18日,葛颂怀最终决定就该案提交撤诉申请。他在心里认为继续诉讼下去胜算不大,之后可以设想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次日,随着法院的正式裁定,该案宣告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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